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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综合能源服务中心消防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5-23 收藏项目

一、采购条件

本综合能源服务中心消防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3975元,采购人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根据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各层规划布局,对综合能源服务中心进行消防改造工作,场地为地上四层面积约3275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2、声光报警系统;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4、消防应急广播系统;4、烟感报警系统;5消防喷淋系统;6、消防系统调试等工作。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JARD202405100055-01)综合能源服务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JARD202405100055-01)综合能源服务中心消防改造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4.资质:(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6.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7.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10.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 11.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并提供查询结果,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因围标串标、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违规挂证、拖欠农民工工资原因存在行政处罚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12.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3.供应商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购买时间:供应商请于2024-05-23 10:00至2024-05-27 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采购资料。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3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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