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湖北省建始县红岩舒家湾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净水厂厂区10kV架空线路(暂估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3.0037(万元)
5、最高限价:53.0037(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湖北省建始县红岩舒家湾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净水厂厂区内新建10kv架空线路0.35k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磋商申请人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
(3)磋商申请人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其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磋商申请人应作出承诺,否则磋商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7、本次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申请,不接受未报名的磋商申请人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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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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