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九龙镇电渡中心东侧后塘河整治工程已由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确定,项目法人为 泰州市九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九龙镇电渡中心东侧后塘河整治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九龙镇境内。
2.2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360米;河道护岸防护360米,新建两岸空箱挡墙护岸300m,新建悬臂挡墙护岸45m,新建组合桩护岸350m,河道岸坡草皮植物防护约6000平方米。
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
工程等别为V等,河道工程为5级,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工程排涝设计为20年一遇,后塘河328国道节点排涝流量按不小于6m3/s控制。后塘河世纪大道节点排涝流量按不小于8.6m3/s控制。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1243.9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为九龙镇电渡中心东侧后塘河整治工程,本标段投标最高限价为 :玖佰肆拾壹万陆仟伍佰捌拾元伍角陆分 (¥9416580.56 )。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空箱挡墙工期为 150天。计划于 2024年6月28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4年12月27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 支付方式: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付合同价10%的预付款,空箱挡墙结束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完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审计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4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一个(高标准农田和土地整治除外)施工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项目经理4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高标准农田和土地整治除外)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人;
(9)施工设备要求: /;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5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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