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内容: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组团项目(三期)南围墙原来道路拆除后,无排水措施,为了确保南围墙及周边有组织排水,避免透水砖路面及南围墙发生水毁等不安全因素。现拟对其进行改造修缮。主要工作量为:新建矩形排水沟260米;更换DN200双壁波纹管170米;人形步道北侧加装砼道牙450米;海绵溢流井6座(DN100排水管18米);零星透水砖路面20㎡等,具体详见《长庆陇东佳园三期南围墙排水沟工程施工方案》。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最高限价:230811.2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需取得独立法人公司授权)、新成立的公司(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3管理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证;其他人员要求: 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其他人员需提供岗位证书)。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如存在上述情形,依法限制其参与谈判活动。
3.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自律公约》,完全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处罚措施,承诺在本项目投标及履约过程中,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以及管理人员[包括非国有(非国有控股)企业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外商投资企业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均不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函1及承诺函2)。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4.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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