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四平卷烟厂滤棒立库升级改造;
1.2项目编号:HC-JLZB-2024-413;
1.3服务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1.4控制价金额:2024466.54元(含税);
1.5交货地点:吉林省四平市环城路西1818号湖南中烟四平卷烟厂卷包车间;
1.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在20天之内完成备货,预计施工时间为7月中旬,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6.1项目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具备生产运行能力,验收时间根据甲方生产排产安排,双方协商确定。
1.7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1.8质量要求:符合《发包人要求》。
1.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2.2财务状态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2.3信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2.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投标单位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6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2.7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2.8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2.9投标人提供所投标品牌工控机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10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3 日至2024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