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新区税务局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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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新区税务局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LZFCG2024-025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食材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按年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的规定;(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且唯一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授权代理人,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7)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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