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讷河分公司讷河市拉哈工业小镇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设施工程项目(鸿展大道污水管线工程)机械租赁第二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讷河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编号:JT-XM-GKJJ-GC-202405-0439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讷河分公司讷河市拉哈工业小镇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设施工程项目(鸿展大道污水管线工程)机械租赁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2.3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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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规格 |
计划数量 |
单位 |
租赁时长(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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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 |
360 |
3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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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臂挖掘机 |
360 |
2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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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管机 |
DN1500 |
1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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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 |
25t |
2 |
台 |
5 |
2.4服务期: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讷河市拉哈镇。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2.7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按实际现场进场车量付款。
2.8其他: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3.最高限价:1,980,25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捌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注:①最高限价包含租赁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②供应商报价时,无论设备新旧,均按照设备使用年限1-3年报价,实际签订合同时,设备使用年限1-3年按中标价格执行,设备使用年限4-5年按中标价格下浮5%执行,设备使用6-8年按中标价格下浮10%执行。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竞价)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5.2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5.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5.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3日10时00分至2024年05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