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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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名称 |
数量/台 |
维保等级 |
配送地址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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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一 |
NAS存储型号一 |
1 |
5年原厂7*24*2维保服务, 维保期自投产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 |
…… |
分批交付据实结算,分批付款,分批验收,卖方在收到买方供货通知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设备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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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二 |
NAS存储型号二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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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三 |
NAS存储型号三 |
2 |
说明:具体招标需求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合格投标人(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相应货币对人民币的中行折算价计算。
——提供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注册资本符合要求的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上海和北京本地化服务能力。
——投标人须在上海和北京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具有共计至少6名专技术服务支持人员。提供营业执照或场地自有产权证书或场地租赁合同以及技术服务团队成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采购人保留核查相关材料的权利以证明确实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履历说明、认证证书(如有的话)等。投标人如未在上海和北京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应承诺如中标,技术服务团队将驻扎上海和北京直至项目结束(提供承诺函)。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存储设备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以上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
——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案例证明材料(案例证明材料须能看出合同标的、具体的采购清单内容、双方盖章签署页以及合同签署时间)。
(4)授权要求: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所选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相关货物(或服务)的特约授权书及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提供承诺函)。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须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两周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如招标人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有权取消相关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合格制造商(原厂商)资格条件:
(1)制造商所在国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
(2)制造商应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和完善的国内服务体系,拥有7×24小时热线支持电话,能够得到原厂商专家团队的支持,在发生软硬件问题时,直接将问题升级至原厂商专家团队直至实验室团队处进行处理,必要时,需进行现场支持。服务方案明确,业务发展稳定;
(3)制造商必须提供对其授权投标人的货物(或服务)的所有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并不得转包(提供承诺函);
(4)必须在上海和北京设有公司、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支持能力,具有共计至少10名专业售后服务支持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认证),需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认证证书等材料(采购人保留核查相关材料的权利以证明确实是公司的正式员工);
(5)制造商的所有投标货物(或同系列产品)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型机构的生产系统有过生产运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并在两年内未出现过重大生产事故(请提供承诺函)。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2024年5月29日参加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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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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