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307国道(油房堡-西北二环)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清徐县
一、招标条件
清徐县307国道(油房堡-西北二环)路灯改造工程,由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清审可研【2024】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由县财政解决,招标人为清徐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徐县307国道(油房堡-西北二环)路灯改造工程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路灯改造范围全长3080米,主要建设路灯177基(双臂路灯163基,投光灯14基),配套建设箱式变压器、供电电缆、检查井等设施。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清徐县307国道两侧,起点油房堡(307国道K596+640处), 终点西北二环(307国道K599+720处)。
2.4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有效后90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信誉要求:①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5-22 14:00 至 2024-5-27 14: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6-1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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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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