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耿村煤矿高效旋流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为满足耿村矿12、13采区排水需求,提高矿井水净化站最大处理能力,需要对矿井水净化站进行改造。现采购高效旋流设备1套(包含旋流设备基础施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耿村煤矿高效旋流设备;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出卖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此条款为响应性条款,如未响应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投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或授权代理商(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代理商可提供授权生产厂家业绩合同)。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财务报表)。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公告发布后下载的信用报告结果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21日17时00分到2024年5月2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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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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