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安吉县西苕溪流域左岸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苕秀路至绕城北线)已由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2312-330523-04-01-9160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安吉国晟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自筹。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吉县西苕溪流域左岸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苕秀路至绕城北线)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管办发〔2022〕2 号)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以“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详见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吉经济开发区内安吉县西苕溪流域左岸(苕秀路至绕城北线),流域全长约4公里,工程建安费约5480万。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投资预算)及施工现场设计效果全程把控、施工现场的施工期的配合服务。
2.3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和满足一切审查审批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设计深度应达到相应行业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审查审批。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本次设计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陆仟玖佰贰拾元整(小写:¥125692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方必须为水利设计单位,同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21日9时至2024年6月11日16时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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