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四、预算金额:250万元;其中氢氧化钠预算金额:200万元/年,单价最高限价:食品级固体4500元/吨;碳酸钠预算金额:50万元/年,单价最高限价2800元/吨。
五、采购内容(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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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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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钠、碳酸钠药剂采购(第二次) |
1 |
批 |
氢氧化钠、碳酸钠药剂采购(第二次),氢氧化钠年采购金额约200万元/年,碳酸钠年采购金额约50万/年,供货范围涵盖温州市公用集团在温州市域(含县市区)范围自来水厂,供货服务期为3年,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1+1+1模式,要求分批供货按实结算,具体采购数量、送货地点等根据采购人业务需求指派(满足各市县使用单位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特定资格要求: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具备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为能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③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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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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