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对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数字电视机顶盒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数字电视机顶盒(含遥控器和IC卡)6000套、遥控器6000个、IC卡1000个,最终采购内容及规模以实际完成为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预算为1598000元(不含税)。
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者份额管控执行完成,二者以先到为准。
份额管控:按(各物资成交价*预估数量)进行管控。
份额管控说明:本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若清单单项的采购量达到预估量时,可执行单项终止,其他单项继续采购。若清单全部单项的采购量均达到要求,本项目完成采购,有效期终止。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接到采购订单之日起14日内。
交货地点: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1216号一汽电视网络服务中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及规范。
保修期:保修期为[24]个月,产品如有质量问题(人为损坏除外),自产品销售之日(以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用户日期为准)起乙方负责一个月内包换、两年免费维修。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1438200元(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按照否决应答处理。
2.应答人资格要求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应答人承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得低于159万元。应答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预估含税金额为准;若未明确预估含税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
财务要求:应答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本项目允许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应答人承诺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所提供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书。
应答人所提供产品须不含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组件的产品),否则将向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列入集团级黑名单直至其产品完成替换,须提供承诺函。应答人所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网络安全要求,否则联通将停止采购其相关产品,须提供承诺函。
应答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发布的《吉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
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所有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IP 、MAC地址校验:采购人将进行IP 、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的IP地址、MAC地址相同,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如不同应答人的比选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一致,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应答,需应答人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1日17时至2024年5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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