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1)确认用户信息;(2)外呼前的异常情况实时登记,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反馈给甲方;(3)负责更新生产前外呼营销脚本、针对不同来源、不同套餐和不同标签的订单适配不同的外呼脚本、提升维系成功率;(4)每周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服务质量提升”和“业务知识”;(5)严格按照外呼策略执行等。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采购预估总价为96万元(含税)
1.3实施地域:湖南省湘潭市。
1.4采购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96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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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2)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1日发布比选公告起至2024年5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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