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行李系统分拣机备件定点供应商及分拣机大修项目已由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行李系统分拣机备件定点供应商及分拣机大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行李系统分拣机备件定点供应商及分拣机大修项目(重新招标)
2.2 招标编号:07
2.3 招标范围:
2.3.1、两台伯曼LS-4000E型托盘式分拣机大修(更换老化电气元器件等)。
2.3.2、大修范围之外,在一年内分批次按清单对两台伯曼LS-4000E型托盘式分拣机备件进行供应。
(具体要求及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及安装地点:
分拣机大修部分清单内的所有货物供货安装地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T3航站楼-8.6米层行李分拣大厅;
分拣机备件部分供货地点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3航站楼。
2.5 交货及安装期:
分拣机大修供货安装期为:合同签订后,办理完控制区通行证件,并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分拣机备件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订货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分批次),45日历天完成当批次货物的供货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时间截止之日止)须具备一项行李系统设备安装或维修业绩。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21日09:30时至2024年5月28日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2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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