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人: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420,0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拟对广元市“两江四岸”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图审单位进行采购(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市政二类及以上、房建二类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提供在川建通告〔2021〕19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认定名录的通告)或川建通告〔2023〕4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认定名录变更认定范围的通告)名录的相关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项目公告期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至2024年5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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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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