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白沙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服务采购(2024.07-2027.06),招标人为深圳白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深圳白沙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服务采购(2024.07-2027.06)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深圳白沙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服务采购,运输货物包括出口成品卷烟、电子烟、等烟草及其它相关产品、进口烟机设备和出口试机材料等,出口货物采用国际海运、国际空运、国际陆运(包含不限于公路、铁路)等运输方式。
4.服务期限:2024年07月01日-2027年06月30日。
5.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次招标项目规模约1200万元,招标人对6个标段的各个线路单价限定了最高报价;招标人公布了所有服务项目的招标控制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二节《技术条款》),投标人需要对所有标段的线路分别报价,且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单价,否则投标人投标报价无效。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并且办理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手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的评分不计分)。
4.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5.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形: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1日10:00至2024年5月28日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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