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淅川县大石桥乡大石桥村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大石桥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2024年淅川县大石桥乡大石桥村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 E4113261326000308
2.3、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及恢复原混凝土路面、改造原污水管网和原雨水管网及给排水管网工程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淅川县大石桥乡大石桥村;
2.5、项目总投资: 1243528.55元;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计划工期: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3、依据宛建[2023]92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对宛建[2023]92号文件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
3.4、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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