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湘桥区集德启智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内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最高限价(元) 1 ###市湘桥区集德启智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 文件 1批 ********.00 ********.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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