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栏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4000928
2.项目名称:走廊栏杆维修改造工程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叁仟叁佰元整(¥1,363,3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叁仟叁佰元整(¥1,363,300.00)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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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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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栏杆维修改造工程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日历日)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 建筑业 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即: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文件之一: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1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13.投标人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类)(聘用企业须为投标人)(提供证书扫描件)。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0日23时00分至2024年5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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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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