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件2。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3、供应商应具备近3年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提供2022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设有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米的药品储藏仓库,具备与履行合同要求相适应的包装、运输条件和能力,能确保药品在要求时限内安全有效运输至指定地点。
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参与报价的经销药店,其法人所有连锁店只允许合并为一家企业进行报价。
6、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谈判。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5 月 21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