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X-******** 项目名称: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支队药品供应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购买日常保障所需药品及医疗用品,供应商所供货品种类必需齐全,货品不得为临期产品,除特殊情况外,货品剩余保质期限不低于总保质期限的70%;(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实际采购费用达到25万元,满足任一条件时合同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折扣)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采购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执业质量、诚信记录良好,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执业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供应商在“****网站和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 需向采购**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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