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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宏达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0 收藏项目

2024年度广东宏达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受广东宏达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度广东宏达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框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信息

(一)招标人:广东宏达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东宏达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框架项目

(五)招标范围:本次2024年度广东宏达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框架项目,总预估招标量:15兆瓦。

(六)预计招标金额:人民币1410万元

(七)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投标单位实际招标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投标单位的框架协议。

(2)投标单位实际招标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投标单位的剩余份额取消。

(3)投标单位实际招标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投标单位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投标单位实际招标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投标单位实际招标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投标单位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招标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投标单位实际招标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投标单位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投标单位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

本次2024年度广东宏达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框架项目总预估招标量:15兆瓦。

(二)招标清单(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

序号

物资类别

标的物名称

发电功率不低于

标的预估招标量(兆瓦)

单价限价(元/瓦)

拟中标家数(N)

中标份额

投标保证金

1

光伏组件

单晶光伏组件

585Wp

15

0.94

2

60%、40%

1万元

说明:

1.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单位对采购量的承诺,以实际任务通知单委托的技术服务为准。

2.本招标项目采取框架招标形式,具体的需求数据量、交货时间及地点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需求的订单数为准,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实际需要)。

3.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报价要求:

1.本招标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即XX.XX%,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当投标报价<70%的最高限价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光伏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报价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人工、材料、制作、制造、出厂验收、移交前的维护、利润、税金(增值税)、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含卸货费用)。并在框架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保持不变。

3.当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将以不含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税率计算结算价。

4.报价已充分考虑了项目至交货验收为止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及一般设计变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将其计入了报价之内。

(四)到货时间:

完成供货合同(次合同)签订后7天内。

(五)货款支付方式:

货款支付方式: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按供货合同结算货款,中标人按订单送货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3个月内结算至该订单的97%(银行承兑汇票或转账),剩余3%作为质保金,该订单项下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内且无质量问题(或有质量问题但已处理完毕)无息返还给中标人或中标人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即可支付。

(六)产品质保期限:

产品质保期为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年,供方免费负责在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发现问题 24 小时到现场服务或退换。

(七)中标份额分配:

第一名中标人占份额60%;第一名中标人占份额40%。

(八)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整。

(九)其它说明:

9.1当出现下列情况,需求单位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暂停招标或终止中标人入围资格:

(1)在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入围)资格的,按照《江门市江腾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给需求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提供假劣产品、或经试验不及格产品批次大于1次或以上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视情节实行暂停招标或终止其中标资格,按照《江门市江腾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永久禁止进入广东江腾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库,给需求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两种情况需求单位有权暂停招标、终止中标人入围资格,其他投标单位有责任继续按协议参与招标工作。

9.2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料的,需求单位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入围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入围招标。

9.3潜在投标单位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需求单位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9.4上述提及的有效期是订货单有效下单总周期,不是合同签订的有效期。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不排除实际招标量与需求预测量偏差较大的情况,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招标量为准。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单位责任。

9.5若中标单位提供假冒或者伪劣产品的(经第三方权威验证,且提供试验报告的),则视为违约处理且按照合同金额双倍赔偿给招标方。

9.6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框架合同,在项目实施时按实际项目需求签订采购次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单位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中标资格处理。

6.投标单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

7.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图)。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至2024年5月27日16时00分00秒领取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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