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BC4、5、7、8、14、16皮带机自动调心托辊技术改造(安装施工)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招标方提供本工程所需自动调偏装置成套设备及紧固件,乙方完成安装施工,设备安装所需紧固件不足及其他辅助材料、耗材由投标方自行足额配备,完成BC1、2、4、5、7、8、14、16皮带机自动调心托辊改造安装,拆除部分旧调心托辊组(包含部分托辊组的优化调整布置所需施工作业),更换安装新型上、下自动调偏装置,按照皮带机托辊安装标准以及现场实际条件,合理布置、安装、调试,完成总共118套上、下自动调偏装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细项进行投标报价;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工期:项目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实际工期控制40个自然日内。从投标方进场开始施工作业起计算,因招标方生产需求而不能开工的时间不计算在工期之内,完工可提前结束;若投标方未能按期完成项目所有施工,招标方将按照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提出考核。
5.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26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该投标最高限价,如超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还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业绩要求
1. 投标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火电厂设备改造或安装业绩,
备注:需提供业绩证明相关的合同复印件、结算发票复印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且需提供业绩证明相关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五、
发售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17:00期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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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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