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云桌面终端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lzb2024-35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采购预算:25.8万元
最高限价:25.8万元。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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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采购标的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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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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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否 |
高配云终端机 |
43 |
台 |
0.60 |
25.80 |
2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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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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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服务地点: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质保期:3年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未满3个月)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未满3个月)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请投标人于:2024年5月21日至 2024年5月27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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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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