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TKL-CGL(2024)0082.项目名称:兰州中陆餐****公司2024年食品原辅材料框架买卖合同(耗品饮料副食类)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50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检疫检验费、税费等运至拟定餐厅的所有费用。)4.最高限价:********.50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需采购耗品饮料副食类等170个品种,具体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单价采购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6.实施周期:2024年6月21日-2025年6月20日7.承包方式:设暂定总价、固定单价控制值。价款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清单为依据。价款结算以实际供应量和中标单价为基准,考虑国家核定的中标单位税种和税率按实结算。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执照处于有效期;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验合格证明);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网站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需提供本地食药监管理部门出具的商品电子一票通;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7.投标人必须在兰州地区设立办事机构(或者###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便日后协调与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8.投标人必须有专业运输车辆(提供资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9.投标人须提供:(1)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2)服务承诺,保证供货及时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在2小时内及时退换货;(3)须承诺中标后,每批次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整个保质期的2/3;(4)产品质量承诺函,须承诺中标后,每批次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采购文件相关标准要求;10.提供至少两份近两年的食品类供货业绩(单次10万元以上,应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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