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修改内容如下:采购具体要求第(八)条修改为(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后,支付70%预付款,项目结题完成,支付剩余30%款项。付款前,供应商(服务商)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信超 电 话:13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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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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