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2024年企业物流配送信息平台与车联网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1361226.42元人民币(不含税)。
1.2招标内容:1)项目旨在以现有车联网平台基础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企业物流配送信息平台,以打通客户的SAP、车联网、物联网、慧表及其它相关业务系统,并与客户的PLM(自制件编码由PLM生成)、智能仓储、切割分拣中心、隔板焊接工作站对接,形成物料从需求申请、出库、打包、运输、交接确认的完整信息化通路,实现各工序提需求、仓库分拣打包、物流起运部齐套性、准时化、托盘化、班车化运输到位的协同机制;整个系统分为推动式与拉动式物流,公司相关系统给出完工待运输信息可转化为本系统物流配送指令并同时推送信息到物料接收部门确认是否收货,确认后自动形成配送工单;
升级原有车联网系统,完善应用功能,打通客户IOT平台以实现流动机械实时动态与利用率数据的调用、原有流动机械2G终端到4G终端的升级、项目定额到工序定额管理升级以及主动安全管控技术升级,以及安全巡查记录、司机抢单、流动机械全面成本管控等功能,全面提升物流效能。
质保后运维服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1361226.42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7月30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5月21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