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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食堂供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C2024-01

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食堂供货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70

最高限价(万元):170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或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曲靖市麒麟区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食堂供货服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20 00:00至2024-05-27 18: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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