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化院 台式电脑(重招)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化院 台式电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北京院部购买台式电脑242台,兰州中心购买台式电脑309台,大庆中心购买台式电脑213台,共计764台,统一招标采购,分别签订合同,实际台数以签约为准。
2.2实施或交货地点:石油化工研究院北京院部、兰州中心、大庆中心,主要包括北京市、兰州市、大庆市,具体交付内容以招标方指定为准。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计算机终端类(台式电脑)设备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授权函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人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无不良记录,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4)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标包中同时投标。
3.2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提供加盖公章的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影印件(审计公司及投标人加盖公章,提供审计报告关键页:事务所资质、双方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未完成2023年审计的,可提供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提供承诺文件说明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发生的;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议提供网站截图。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提供网页截图。④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7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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