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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平顺县莫流至张井旅游公路第二标段项目部安全警示器材竞价采购公告
日期:2024-05-20 收藏项目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平顺县莫流至张井旅游公路第二标段项目部安全警示器材竞价采购。

1.2采购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平顺县莫流至张井旅游公路第二标段项目部。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标包

项目内容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最高限价

备注

安全警示器材采购

安全警示器材一批

8860元

 

备注:包含材料费、运费、13%增值税等,后附采购明细

 

2.2供货期/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项目完工

2.3供货/服务地点:长治市平顺县小赛村

2.4质量标准或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项目部要求。

2.5报价要求: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项目确认要求: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5月21日9时0分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竞价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竞价采购活动。

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4.1电子商务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1名。

4.2本项目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包竞价;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成交1个标包。

5.合同主要条款

5.1付款条件:按照合同要求。

5.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支票、债权、银行保函;

保证金有效期:本项目履约结束后;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5.3履约保证金其他要求:

5.3.1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的,可由成交供应商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5.3.2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将《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债权金额小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可用现金补齐。

5.3.3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成交供应商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当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的视为无效保函。

以债权形式的担保,可根据履约进度按季度退还;以现金形式的担保,按结算进度等比例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担保,履约完毕即退还。

6.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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