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第五采油厂西二联大沉砂池固液分离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西二联大沉砂池承担沉降罐、分离罐日常清砂、修井作业出砂、落地油泥等存储。为保证大沉砂池定期清零,需要对大沉砂池内存储的混合物进行固液分离减量化处理,分离的固体达到指标要求并拉运到甲方指定地点。预测处理量在2150方。
2.2 招标范围:西二联大沉砂池内固液分离处理。
2.3 最高限价:700元/方,不含税,包含分离后固体的装卸费、拉运费。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2.5 实施地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
2.6 技术要求:对西二联大沉砂池内泥砂液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后固相(泥砂)石油烃总量不大于20000mg/Kg,分离后的固相(泥砂)由乙方负责装卸、拉运至原油运销公司或甲方指定的属地内其它场地;液体(油、水)利用现场设施回收至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同类服务合同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提供产品销售业绩汇总表,并明确合同号、发票号及其所在页码。销往境外的,须提供相应报关单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
3.4 信誉要求: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 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管理人员2人(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人员2024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8 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自主拥有油泥砂混合液固液分离相关的设备(过滤设备、清洗设备、加药设备)及辅助用车(铲车,非特种设备);需提供设备列表、发票及设备现场照片。设备电机、配电箱符合现场防爆要求(提供防爆合格证等材料)。
3.9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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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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