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ZC******** 项目名称:2024###市国有林总场生态旅游区建设项目(画舫船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2024###市国有林总场生态旅游区建设项目(画舫船采购)。标段划分1个。采购范围:采购游览用画舫船2艘(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已落实。交货地点###市国有林总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船舶建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天内完成当次供货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供应商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必须包含船类制造或生产或销售等类似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安装、人员组织、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维保能力。供应商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少1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⑵供应商近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供应商资信证明,并具有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⑶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⑷供应商在中****网(https://********)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网站(http://********)未被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⑸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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