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I********N 项目名称:朝阳医院石景山院区辅诊楼屋顶暖廊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工程建设地点###市石景###路5号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6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网****网 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将于本项目查询截止时点在“信用中国”和“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没有上款所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当日。对经查询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响应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响应。******** 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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