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5、《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签订框架协议日起一年内,招标人在陕西、甘肃、青海片区所有分子公司及项目部所需建筑钢材。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具体供应数量最终以执行合同实际发生为准。
4.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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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形式、资格、商务、质量技术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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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注册成立时间三年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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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缴纳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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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胶装并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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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函、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物资描述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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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满足采购物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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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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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质量保证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签订配合现场验收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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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提供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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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报价物资规格型号与采购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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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无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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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递交履约保函金的、减少或减轻报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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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报价唯一,且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清单一致,或报价文件中未出现重大漏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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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人不得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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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人在限制交易名录内、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与招标人存在经济纠纷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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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
生产商需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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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现金流正常、利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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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能力: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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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业绩:近两年的国家或地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至少两次)的相关证明材料,需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及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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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
经销商需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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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业绩:近两年的国家或地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至少两次)的相关证明材料,需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及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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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现金流正常、利润正常 |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响应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在以下时间内: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5日,(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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