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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集团有限公司龙群路15号厂房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龙津集团有限公司龙群路15号厂房修缮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龙津集团有限公司龙群路15号厂房修缮工程,①翻新地面水泥砼面积约为11667平方米;②棚架修缮:修缮棚架柱子50根,更换棚架面积约为10170平方米,更换棚架不锈钢成品天沟392米;③安装D500PE波纹排水管1005.5米,安装D600PE波纹排水管131米,安装Φ700沙井数量为58个。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6月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必须按计划竣工且工期不因节假日、雨季等因素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工程预算金额:4,507,258.95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07,258.95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包括龙津集团有限公司龙群路15号厂房修缮工程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在“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5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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