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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可信华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可信华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01包:对企业进行财务尽职调查,帮助企业完成新旧会计准则的制度转换,和其他中介进行充分配合完成公司股份制改造工作;协助企业完成新准则下各种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制定等。本包允许联合体投标。

02包:对企业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收集、分析资料;制定股份制改造方案,协助企业完成股改工作相关的经济行为审批资料。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3包:完成股份制改造等相关工作所需的法律咨询服务。

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改工作结束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公司允许联合体;选聘证券公司不允许联合体;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01包资格要求-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公司: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有效续存期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

(3)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机构备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为资产评估师;

(4) 在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证券服务机构备案;

(5) 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信息中连续两年排名前 20名以内(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为准);

(6)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①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未满1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或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年的(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② 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的;

③ 项目团队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审计、评估项目主要成员(包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资产评估师等,下同):

a.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 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

b.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因审计质量或评估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的;

④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5个股改项目。

⑤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10年以上股改业务审计服务从业经验,并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成功完成1个股改项目的审计咨询服务。

⑥ 项目负责人须为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具有10年以上股改资产评估服务从业经验,并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成功完成1个股改项目的审计咨询服务。

⑦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⑧ 本包允许联合体投标。

2. 02包资格要求-选聘证券公司

(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

(3) 投标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中,2022年度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发布2022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的公告》为准);

(4) 投标人至少成功完成1个与招标人同行业的服务案例;

(5) 投标人团队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①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近1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

②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本包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03包资格要求-选聘律师事务所

(1) 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 在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证券服务机构备案;

(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司法机关颁布的从业资格证书,且完成证券律师从业备案,具备10年以上法律服务从业经验,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签字律师至少完成1个股改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

(4) 现场负责人(驻场律师/主办律师)需具备司法机关颁布的从业资格证书,且完成证券律师从业备案,具备5年以上法律服务从业经验,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签字律师至少完成1个股改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

(5) 项目团队成员: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4人;

(6) 信誉要求: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①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 近三年存在受到证券监管等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等影响执业资质的情形;

⑤ 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⑥ 本包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其他资格条件(01包、02包、03包必须全部满足)(1) 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 投标人必须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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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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