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实际执行施工费达到中标份额为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服务期满重新招标。
本次采购室内分布系统施工服务,包括天津市市辖范围内全部室内分布系统的施工服务。
1.2预估规模(不含税):52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3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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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实施区域 |
工作内容 |
预估规模(万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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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津南、西青、和平河北、南开红桥、静海 |
分公司所辖区域室内分布系统的施工 |
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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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河东河西、东丽、宁河、北辰、武清、宝坻、蓟州 |
分公司所辖区域室内分布系统的施工 |
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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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滨海 |
分公司所辖区域室内分布系统的施工 |
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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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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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每个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每个标包中标人中标份额为100%,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包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表中预估规模为实际合同执行的上限金额。……
1.4计划工期: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具体订单为准。
1.5质量标准要求:工程验收分为初验、终验两阶段验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7承包方式:本项目均为甲供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均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负责施工,负责提供施工辅料。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9%,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1: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文号: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施工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有效期过后未能提供新的满足资格条件中的资质,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剩余份额。
注2: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
2.1.4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下的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同类施工项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该合同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2)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该订单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3)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甲乙双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并盖章(指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盖章(指公章、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专用章等)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内容、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4)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并提供完整查验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累计金额为准进行计算;
(6)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1.6人员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1人及项目经理1人,均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均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3)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人,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专业施工人员20人,其中至少有4人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制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至少4人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制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
注1: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6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止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及上述人员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扫描件。
注2:标包内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但不同标包之间配置的人员可以复用。
2.1.7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近两年(自2022年5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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