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JL-GCZB-******** 项目名称:2024年永吉经济开发区绿化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项目编号:ZCY-JL-GCZB-********;2、项目名称:2024年永吉经济开发区绿化提升工程;4、招标内容:永吉经济开发区绿化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6、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591,********元;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1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完成;1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内完成;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3)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4)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网站查询);(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网”(********)查询);(8)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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