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拟在试验检测全过程及各环节实现自动化管理,主要内容为四大部分,即中心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业务监管、中心试验室内部的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施工现场检测工作信息化建设、可视化综合大屏建设。
2.2招标范围与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001标包:汾石高速中心试验室信息化建设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见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4服务地点:汾石高速中心试验室(吕梁孝义)。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信息化建设服务业绩。
3.3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或2022年度经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7日18时00分至2024年5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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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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