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4-2025年天津联通气体灭火系统气瓶维修检测项目,采购预算为290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 气体灭火系统气瓶维修检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260.0万元(不含税),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
序号 |
报价项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单位 |
权重 |
|
1 |
IG541气瓶检测 |
1650 |
套 |
95% |
|
2 |
七氟丙烷药剂补充 |
92 |
公斤 |
3% |
|
3 |
90L(无缝气瓶)气瓶更换 |
3850 |
套 |
2% |
1.4 协议执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5 比选包划分:不划分比选包。
1.6 实施区域:天津市(市辖区)。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 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应答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 应答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核准项目代码包含PD1、PD2),提供证书复印件。
2.4 应答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范围包含七氟丙烷、IG541)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具备七氟丙烷、IG541充装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2.5 应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具有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项目经验,合同累计金额290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对于合同,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对于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或订单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2.6 应答人须提供七氟丙烷、IG541气体灭火系统合格有效期内的由“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建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
2.7 应答人须提供认证单元:70L、80L、90L、120L、150L产品合格有效期内的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8 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应答。
2.9 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10 采购人将进行应答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潜在应答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标小组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12 应答人须为七氟丙烷、IG541气体灭火系统生产厂家。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7日20:00时至2024年5月22日22: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