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阳市南明区大庆路香榭枫林11-16单元负一层1号门面消防整改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地点:(请登录)
5.招标范围:完成贵阳市南明区大庆路香榭枫林11-16单元负一层1号门面消防整改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并承诺如中标,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事宜,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该项内容。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3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3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情况: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情况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名单中自愿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特殊资格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5月17日起至2024年05月24日止。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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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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