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大洋地块二号公开招标项目
2.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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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 |
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根玉路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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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状况 |
本租赁项目土地面积合计17900.5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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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情况 |
为深圳市马田马山头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无土地产权证,有权属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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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手续情况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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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手续情况 |
主体消防: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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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查封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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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本土地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参加投标的任何一方需知悉,并按政府规章制度合法经营,如有任何违反合法经营的,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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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租金面积 |
17900.50平方米(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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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园林花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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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10元/平方米/月(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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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情况 |
本项目租赁合同期内第37月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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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至股份合作公司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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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5年(首两年半为租赁固定期,后两年半租赁期间若因招标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项目需要,招标人将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方,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并需无条件配合搬迁,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项目造成中标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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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1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原承租方中标则无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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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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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
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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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因使用该土地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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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15万元(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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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首年2个月租金(以最终中标价计算),且须同时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预缴。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交还全部租赁标的并结清租金及违约金等费用、租赁标的地址上的工商注册信息迁移或注销)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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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土地使用现状 |
出租使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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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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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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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原承租方 |
是,原承租方名称为深圳市御景园投资有限公司,原合同租赁期限于2024年7月7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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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先承租权的 风险提示 |
若原承租方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则出租方有权视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承租权,相关风险概由原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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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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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不允许转租,允许分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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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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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
因政府回收基本农田经营权项目,原马山头基本农田承租方完成了该土地的平整、沥青路面和地砖路面铺设、安装消防设备和系统、安装监控设备和系统等工作。中标人需承担该土地的平整、沥青路面和地砖路面铺设、安装消防设备和系统、安装监控设备和系统等工作的费用并支付给原马山头基本农田承租方。根据评估机构报告测算(中评报[2023]第(房)MSTDYEH-001号),该费用合计2,951,541元。 土地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土地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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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要求 |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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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社会组织团体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验原件)。 2.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原件),并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同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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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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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gsxt.gov.cn,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自然人或非企业性质单位无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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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页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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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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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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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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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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