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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金山局2024年金山局综合光改项目设计询价招标公
日期:2024-05-17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1工程规模:预估设计费用10.8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海电信金山局所属区域。

1.2询价范围:2024年上海电信金山局综合光改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包括:2024年上海电信金山局综合光改项目设计。

★1.3设计周期:自项目委托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勘察设计。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折扣最高为100.00% (不含100.00%)。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只需提供对应项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设计资质

A.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C.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

A.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B.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2.3人员要求:提供一名勘察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缴费期为唱价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唱价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4信誉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询价项目的代理机构;

(11)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7)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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