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重庆北站高架候车层包柱灯箱广告项目招商
1.2项目地点:重庆北站高架候车层
1.3项目规模:重庆北站高架候车层包柱灯箱广告项目招商,涉及广告灯箱8根,面积913.28㎡。(以上规划点位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号)
2.2《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2.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成铁客〔2023〕80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重庆北站高架候车层包柱灯箱广告项目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
1包件:重庆北站,高架候车层包柱灯箱8根,面积913.28㎡,经营期限3年,费用年度递增率5%。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
4.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5月17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7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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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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