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首站加装热网加热器及系统联络优化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穆响路5001号
2.2项目规模:装机容量2×330MW机组、2×670MW机组。利用
现有厂房空间,加装1台156MW热网加热器。在不改变原有系统情况下,对热力系统进行联络优化,汽动循环泵乏汽加热器出水管道接至热网加热器,供水经二次加热后与基本加热器出口汇至循环水城市母管;热网加热器进汽管道接自二期首站供汽母管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4年8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
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2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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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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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1/23-QT-146101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首站加装热网加热器及系统联络优化改造 |
利用现有厂房空间,加装1台156MW热网加热器;在不改变原有系统情况下,对热力系统进行联络优化,汽动循环泵乏汽加热器出水管道接至热网加热器,供水经二次加热后与基本加热器出口汇至循环水城市母管;热网加热器进汽管道接自二期首站供汽母管等。 |
500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首站加装热网加热器及系统联络优化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证书(由低至高为火力发电专业甲级、电力行业甲级、综合甲级)。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项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供热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以及仅提供劳务分包业绩视为无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16 13:50到2024-05-23 23: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6-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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