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潍坊复烤厂生产用车维修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生产用车维修服务
4.拦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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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内容(详细内容见第四章) |
拦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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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叉抱车维修服务项目 |
1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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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运输车维修服务项目 |
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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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堆高车维修服务项目 |
3.5万元 |
报价含但不限于配件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人工费、税费(税率【】%)等一切费用及因购买服务所需缴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支付报价范围以外和额外的费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的增值税发票;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标段一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子项目为叉车);
5.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7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8供应商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供应商“黑名单”。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招标人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5.11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
(一)行贿供应商;
(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
(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5.12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
(一)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
(二)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
(三)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
(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5.13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禁入期限内一律不得参加全系统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5.14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供应商。
5.15成交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
(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5.16本合同不得分包转包,如发生分包转包情形的违约责任。
5.17 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18 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5.19本项目所有标段兼投兼中。
6.公告媒介:(请登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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