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承揽业务2024年食堂小超市物资采购项目。本次货品采购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确定报价表所列物资单价且中选后按折扣报价执行。在中选服务期截止金额未使用完或服务期未到金额使用完,原签订合同均废止,需重新组织采购比选】。
1.2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20万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每个标包中选人1人。
1.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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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物资类别 |
单位 |
数量 |
预估未税 金额(元) |
采购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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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一 |
糕点 |
年 |
1 |
12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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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二 |
米面粮油 |
年 |
1 |
8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止 |
1.5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止,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之日起
生效。合同服务期结束后,若中选供应商年度考评满足比选人评比要求,评价结果为优秀、合作满意的,可视中选人采购需要延长服务期限,并续签合同。
1.6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采购人所属国家内合法注册的法人组织。
2.1.2营业执照包含:食品销售等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销售资质或代理销售资质等和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1.3 需为资阳市雁江区范围内的供应商。标包一需为资阳市雁江区内连锁店。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
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2.2.5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2.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4.2参选人不得将为比选人服务的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承担,否则由此引发
的事故将由参选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 5 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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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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