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 项目名称:2024辽宁省###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促进审判流程再造,破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和调卷难等难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以困扰法官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为主线,建设我院集中送达服务平台新模式,需要购买以下相关服务: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要求 1 电子送达 8 人 1.要求专员和当事人确认是否进行电子送达,和当事人核对文书内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电话和住址等工作,实现文书检查、电子文书签收跟踪全过程。 2.要求实现做到电子送达电话催收,最少一个电子送达实现一次电话催收的要求; 3.要求负责发送的文书进行跟踪催收,并检查签收情况等,对短信没有签收成功的情况下,进行电话催签跟踪; 4.要求专员的上下班时间、午休时间、节假日等依据法院规定执行,服从所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5.要求实现通过对送达业务的了解和送达外包服务的实践,整理出符合所在法院工作流程、工作实际的送达专员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 6.要求送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送达成功与否须经审判团队确认; 7.要求专员电话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知当事人开庭/谈话时间、地点及告知相关事项; (2)根据需要制作电话通知情况的工作记录 8.要求专员所做的与送达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1)对新收案件整理、排序、登记、分类; (2)审判团队提出的其他与送达相关的辅助工作; (3)定期上报工作量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拨打电话次数、电子送达数量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人员、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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