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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氧气配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5-15 收藏项目
一、比选编号:JZZC[A]-2024-020

二、项目名称: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氧气配送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56000.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采购项目简介:

共1包,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氧气配送采购项目。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比选申请书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①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若比选申请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②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③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④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所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注:以上四项均需满足。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一)比选文件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7日08:30-12:00,14: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

(二)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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